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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讨账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典型的田间意外失火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发布:抚州讨债公司 时间:2026-03-26 点击:69 官网:https://fuzhouf.wjfzxh.com/

2026 年 3 月,长庆镇中埔村村民林某某在自家稻田焚烧杂草时,因风势过大、防范不当,不慎引燃相邻地块陈某某种植的甘蔗田,导致部分甘蔗植株被烧毁、田间覆盖篷布损毁。火灾事故发生后,陈某某误认为甘蔗被火烧后不影响售卖,仅仅向林某某要求赔偿人民币3000元整,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初步意见。但事发几天后,陈某某因被火烧后甘蔗无法售卖向林某某再次提出赔偿要求,双方因赔偿金额产生激烈争执:陈某某认为甘蔗数量多、损失较大,要求林某某再赔偿经济损失 2000 元;林某某则表示自身属于意外失火,家庭经济条件有限,且此前已经赔偿完毕,无法承担高额赔偿,双方情绪激动、僵持不下,矛盾有进一步激化趋势。


为防止矛盾升级、维护辖区稳定,受害者第一时间向镇综治中心反映情况,请求介入调解。


调解过程


接到纠纷信息后,镇综治中心立即启动快速响应机制,第一时间指令司法所牵头组织人民调解,严格落实 “早介入、快处置、稳情绪、促和解” 工作要求,调解员火速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调解员坚持效率优先、实事求是原则,同步开展三项工作:一是现场勘查固定证据,核实甘蔗烧毁面积、篷布损坏程度等实际损失;二是分别安抚双方情绪,讲明意外失火责任认定、财产损害赔偿等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双方理性协商;三是在镇综治中心统一指导下,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直击核心争议、压缩协商流程。


协商中,调解员明确指出:林某某因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陈某某主张赔偿合法合理,但诉求应符合实际损失标准。经现场核算、释法明理、居中协调,逐步缩小双方差距:从 2000 元诉求逐步降至合理区间,林某某也主动承认过错、表达赔偿意愿。


整个调解过程不拖沓、不绕弯,讲法律、讲事实、讲情理,推动双方快速达成共识。


调解结果


在镇综治中心有力指导和人民调解员高效推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1.林某某一次性赔偿李某甘蔗及篷布经济损失共计3500 元,包含此前已经支付的3000元,林某某当场再支付500元,当场履行完毕;


2.双方就此纠纷一次性了结,互不追究其他责任;


3.双方承诺和睦相处、共同维护邻里关系。


自接案到签订协议、款项付清,全程仅用时 2 小时,实现 “快速受理、快速调处、快速兑现、快速清零”。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田间意外失火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事发突然、诉求明确、矛盾直观。



标题:抚州讨账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典型的田间意外失火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网址:https://fuzhouf.wjfzxh.com/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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